一、 徵才機關:中央警察大學。
二、 相關資格條件:
(一) 大學(理工相關科系)畢業。
(二) 熟悉Office文書軟體操作。
(三) 具大專院校實驗室相關實務經驗者優先考量,個性主動積極、 認真負責,配合度高者尤佳。
(四) 性別不拘,男性須役畢或免服兵役。
(五) 特殊條件: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人員優先進用。
三、 工作項目:
(一) 辦理Forensic Science Review期刊業務。
(二) 本校活動攝錄影之紀錄工作。
(三) 刑鑑大樓實驗室每日巡邏暨安全維護管理。
(四) 相關實驗室暨本室雜項財產管理。
(五) 擔任本校鑑定助理。
(六) 年度採購案件、貴重儀器維護。
(七) 本室網頁管理。
(八) 實驗室科普導覽。
(九) 必要時需配合加班。
(十)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
四、 工作時間:週一至週五,每日上午8時至下午5時。
五、 工作地點:中央警察大學(桃園市龜山區樹人路56號)。
六、 工作待遇:月酬280薪點,約新臺幣3萬,4916元(依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8條及行政院107年1月31日院 授人給字第10700000011號函,薪點折合率新臺幣124.7元範圍內支給)。
七、 職務代理期間:本案係代理本校科驗室助教留職停薪期間(108年2月1日至109年1月31日)所遺業務,僱用期間自約僱契約生效日起至本案留職停薪期滿之日止(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09年1月31日止),僱用期滿或被代理人留職停薪期滿前提前復職時,即應無條件解僱。
八、 甄選方式:初審資格合格者,擇優面試,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。本案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,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,至本案職務代理期間終止之日,於正選人員無法履約時,並由候補人員遞補。
九、 報名日期:自108年3月12日起至108年3月18日止。
十、 報名方式:意者請將履歷表、自傳、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、相關資格證明影本依序裝於信封,並註明「報名科學實驗室助教約僱職務代理人」,於108年3月18日(星期一)前逕寄桃園市龜 山區樹人路56號人事室收,郵戳為憑。
十一、聯絡人:中央警察大學 科學實驗室 張儷瓊助教 電話:03-3282321#5068
發佈日期:2019-03-14 00:00:00
聯絡人:張儷瓊
聯絡電話:03-3282321#506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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